一部考察宋代以來傳統(tǒng)中國社會的人類學著作,重新思考傳統(tǒng)中國民間風俗的形成與精神世界的塑造。作者認為,基于家族和市場進行的生產為“小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它與國家運作的貢賦制生產方式之間的互動,形成了中國古代社會發(fā)展的動力機制,即中國“馬達”。通過對生產方式和社會結構的分析,本書闡明了傳統(tǒng)中國的社會結構,揭示“宗族”這一重要民間組織的形成與發(fā)展。同時,本書透過經濟視角,分析了民間嫁娶習俗、信仰塑造、男女地位的地區(qū)性差異等文化現(xiàn)象,描繪出中國人依據現(xiàn)實世界構建的神鬼形象,揭示了中國人的精神世界。
一部考察宋代以來傳統(tǒng)中國社會的人類學著作,重新思考傳統(tǒng)中國民間風俗的形成與精神世界的塑造。作者認為,基于家族和市場進行的生產為“小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它與國家運作的貢賦制生產方式之間的互動,形成了中國古代社會發(fā)展的動力機制,即中國“馬達”。通過對生產方式和社會結構的分析,本書闡明了傳統(tǒng)中國的社會結構,揭示“宗族”這一重要民間組織的形成與發(fā)展。同時,本書透過經濟視角,分析了民間嫁娶習俗、信仰塑造、男女地位的地區(qū)性差異等文化現(xiàn)象,描繪出中國人依據現(xiàn)實世界構建的神鬼形象,揭示了中國人的精神世界。
第一章導論
第二章貢賦制和小資本主義生產方式
生產方式理論
中國的貢賦制生產方式(TMP)
小資本主義生產方式(PCMP)
小資產階級
小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和資本主義的對抗
第三章體系之中的運作
生產方式之間的競爭
根源于小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性別觀
人口增長的原因與結果
生產的國家強化
第四章城市與空間
第五章宗族:國家與家戶
少數民族的影響
法律控制和流行的看法
財產關系的一致性與用工的靈活性
通過合約塑造的家
祖產、“資本”及小資本主義積累
第六章宗族:世系群
宗族的起源
宗族和商品生產
宗族和不平等
宗族的多樣化
第七章嫁妝和聘禮
偏重嫁妝的大婚(MMD)
買賣婚姻
嫁妝和聘禮
婚姻交換的分配
武雅士的數據
卜凱的數據
第八章民間意識形態(tài):統(tǒng)治者與老百姓
民間意識形態(tài)和物質社會
天界的等級體系
陰間的政治經濟
獻給神明的錢
金錢的道德性
第九章民間意識形態(tài):女人與男人
儀式中的婦女
陰與陽
獨身的典范
生育與婦女權力
作為抵抗的民間意識形態(tài)
自然性別
第十章結論
附錄:嫁妝占婚禮開銷的比例
參考文獻
翻譯后記
中文版序言:“過去活在當下”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睔v史長河奔涌向前,瞬息萬狀,過去一百年的中國歷史更是如此。工業(yè)化、由于醫(yī)療條件提高而出現(xiàn)的人口增長、新的社會制度、中國人民更加緊密地參與東亞之外的世界事務,以及不計其數的其他因素,讓這個國家產生了前所未有的全球影響。其結果是,中國人民經歷了社會的發(fā)展,并且適應了工作、休閑和自我表現(xiàn)的新方式。然而,他們以一種穩(wěn)妥而又舒適的感覺,感受著“過去活在當下”。我認為,他們仍然是華夏子孫,因為他們的祖先在他們之前就是中國人;因為他們適應了同樣宏大的國家圖景;因為家庭和親屬關系仍舊是生活的核心;因為他們珍惜一個璀璨而又百變的中華美食譜系。上述林林總總,都呼應了“中國人”這樣一個強大而又為其所摯愛的身份認同。然而,我認為,中國人民并沒有完全意識到從他們的過去演變而來的另一個延續(xù)性——也許是最為重要的延續(xù)性。這一延續(xù)性是在勞動的控制與雇傭,與為了國家目標而分配的國家資源的內在邏輯之間,維系的微妙平衡;是在勞動的控制與雇傭,與通過市場外力交換家產的內在邏輯之間,維系的微妙平衡。
1968年,我在中國臺灣開始嘗試理解中國的生活方式。在中國臺灣的實地考察及在中國大陸進行的很多階段性調查,有兩個目標。第一個目標,是了解日常生活的實踐細節(jié),以及普通人是如何談論這些細節(jié)的;第二個目標,是尋找形塑這些細節(jié)和話語的文化與政治經濟模式。
拙作《中國“馬達”:“小資本主義”一千年(960—1949)》就是用來描述這一平衡的。就理論導向而言,我轉向了生產方式的西方馬克思主義分析。傳統(tǒng)的“生產方式”并不適用于中國歷史。中國在治國方略方面日漸增長的復雜性、它的前工業(yè)化商業(yè)的充沛發(fā)展,以及這兩者之間的復雜互動,與西歐的社會演化并不相似;對于后者而言,傳統(tǒng)馬克思主義的分析反倒相當適用。同樣,我尤其饒有興趣地發(fā)現(xiàn),普通中國民眾是如何經歷了兩種方式的存在與互動,并將其制度化,進而以此引導他們的生活的。政治經濟分析所闡明的兩個面向的透鏡,或許可以解釋中國人文地理、家庭、親屬關系、婚姻、性別及民間信仰的歷史的諸多面相吧。
自拙作開始相關調研及撰寫,至今已經過去二十多年。時隔二十年,經歷了很多的附加變化之后,中國的知識分子開始重新思考他們的歷史。拙作因為強調了中國社會與過去的結構性延續(xù),現(xiàn)在倒可以說,與希望從帝制晚期汲取經驗教訓的中國人論調一致了。我希望本書所提供的獨特視角可以從某種細微之處,于此有所裨益。
《中國“馬達”》有機會以中文面世,首先要歸功于上海交通大學人文學院歷史系張佩國教授、上海大學社會學院馬丹丹副教授,以及東華大學邵蘊綺女士、臨沂大學歷史文化學院陳建博士、貴州師范大學歷史與政治學院石峰教授等朋友。我對這支翻譯團隊所付出的孜孜不倦的勞動,表示由衷的贊賞。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近二十年來為引入人類學學術前沿成果做了卓越貢獻。本書中文版能夠在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我倍感榮幸。非常感謝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的劉隆進先生,是他獨具慧眼,才使本書中譯本“起死回生”,得以呈現(xiàn)在廣大中國讀者面前。編輯王佳睿、陳焯玥專業(yè)的編輯水準和嚴謹的職業(yè)精神,更為譯稿錦上添花。在此,謹對他們表達誠摯的謝意。
葛希芝(Hill Gates)
2021年4月16日
圣羅莎,加利福尼亞州
四十多年來,中國的經濟成就舉世矚目。中國的巨大經濟增長能力來自哪里?其現(xiàn)代性何以如此發(fā)達?《中國“馬達”》一書提供了一個隱含的答案:中國的“現(xiàn)代性”,依然是中國文化(尤其是其中的朝貢生產方式和“小資本主義”因素)的延伸形態(tài),而不可能是別的。
——王銘銘 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就西方學界的中國研究而言,《中國“馬達”》堪稱最具創(chuàng)新性的著作之一。它對一代人的歷史學和人類學研究產生了影響。葛希芝所展示的是,應該如何重新界定推動現(xiàn)代歷史發(fā)展的經濟因素。她指出,我們應該像對待其他生產方式一樣認真思考小商品生產方式所發(fā)揮的作用。借此,她又向我們揭示了不同生產模式之間的互動作用,并引導我們不僅重新認識經濟領域,而且重新思考家庭體系和精神生活層面的問題。這部著作不僅敢為人先,而且頗具獨創(chuàng)性,重塑了我們在這些領域的研究。
——魏樂博(Robert P. Weller) 波士頓大學人類學系教授
在對歷史學和民族志的微觀分析展露出不同時空的巨大差異時,《中國“馬達”》卻面臨書寫宏觀歷史的挑戰(zhàn)。葛希芝的論點主要基于英語研究,具有啟發(fā)性,并抓住了中國社會關系的重要方面。
——杜贊奇(Prasenjit Duara) 杜克大學歷史學系教授
人類學家葛希芝寫了一本關于中國的非常吸引人、非??勺x的書,這將引起歷史學家的興趣。葛希芝講述了關于中國人類學的主題,如中國家族和血緣組織、性別和婚姻中的性習俗,以及民間宗教,同時提出了關于中國過去一千年歷史王朝學的有力論點。
——馬立博(Robert B. Marks) Richard and Billie Deihl歷史學講座教授
向這位把風險拋之腦后,大膽地從宋朝(960—1279)開始將中國復雜的政治經濟學系統(tǒng)化的學者致敬!葛希芝運用大量引人注目的關于中國國家和社會的二次文獻,提供了一個富有解釋力和可能性的動力理論。
——梅麗莎·麥柯麗(Melissa Macauley) 美國西北大學歷史系教授
如果將目光聚焦于傳統(tǒng)中國社會中的“小資本主義”,我們看到的會是什么?
家庭和宗族來自血緣關系,卻隱含著經濟契約;
婚姻意味著物質交換,時至今日,嫁妝與聘禮問題仍然頗具爭議;
現(xiàn)實世界影響著民間信仰的塑造,鬼與神、陰與陽都和現(xiàn)實生活緊密相連……
本書的獨特之處在于,作者在考察傳統(tǒng)中國社會民間風俗的同時,試圖解釋這些風俗背后隱含的共同邏輯。例如,本書在“嫁妝與聘禮”一章中討論了歷史中的各種婚姻模式,剖析其中隱含的貢賦制與“小資本主義”邏輯,很容易使人聯(lián)想到近年來不斷引起社會爭議的“天價彩禮”。這些彩禮的背后就是對女性的高度商品化,女方家庭獲得的聘禮多少取決于新娘的勞動力是否有價值;或者通俗地說:她能否為家里掙錢?她的出嫁對原生家庭而言是損失了勞動力還是減輕了負擔?同理,對嫁入的家庭而言,她是能創(chuàng)造價值的勞動者,還是資源的消費者?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不僅運用了傳統(tǒng)史料,還到中國進行了田野調查,抓住了當代民間風俗中那些屬于傳統(tǒng)社會的蛛絲馬跡。她利用與各地居民的訪談資料,以及流傳于廣東、香港等地的“哭嫁歌”等民謠,讓那些遙遠而模糊的人物形象變得鮮活,也讓本書看似宏大的理論研究變得具體而生動。
陰間的政治經濟
武雅士的神、鬼、祖先與社會重要分類的同源關系,充滿了對經濟關系的借鑒。相比于他的論述,這些經濟關系提供的證據可以演化出更富有政治經濟色彩的解釋,這與武雅士對它們受社會條件限制的“一詞多義”的原初敘述是一致的。
中國人堅持讓我們相信,超自然世界不僅就像我們自己的世界,兩者還緊密融合:活人、神靈、鬼魂及物品都可以在這兩者之間來回流動,而且在很大程度上相互影響。對中國人的這種執(zhí)著進行關注相當重要,所以我們應該去尋找“陰間”政治經濟結構的相關證據。
一旦我們這么做了,一些顯而易見的事情就會自然暴露出來。如鬼神世界是一個缺乏物質基礎支撐的世界。鬼神需要衣食住行,他們還有償還債務的需要(或者他們缺乏這些東西,并因此而心懷不滿),但是在沒有外界幫助的情況下他們不能自給自足。向陰間提供的食物、衣服和金錢等供養(yǎng),都來自現(xiàn)世,來自活人的勞動所得。像鬼一樣,神和祖先都被描繪成依賴者,而不是統(tǒng)治者和父母自稱的創(chuàng)造者、供應者、維護者。對于什么才是強大的(和道德的)、誰才是強大的(和道德的)這些問題,答案都是非常模糊的。
與魂靈(spirits)相關的最簡單的事務是家庭對祖先的定期祭祀。這些貢品通常是日常飲食的形式,是父母去世后對其贍養(yǎng)義務的延續(xù)。這是一項必不可少的義務,據說如果疏忽了就會受到來自祖先的懲罰。(武雅士,1974b:163—167;李亦園[Li Yihyuan],1976:334)忽視祭祀祖先本身的罪名可以免去,但有時在現(xiàn)世,只有通過令人毛骨悚然的自我犧牲的行為,才可避免對疏忽的指責,如用孩子的肉來給生病的父母治病。(齊皎瀚[Chaves],1986:418—426)武雅士指出,祖先自然會試圖幫助他們的后代,即使只為了他們自己的利益;但是實際上他們的力量并不是很強大。此外,“一個人的祖先是他的父母或祖父母,父母和祖父母并沒有義務聽從孩子或孫子的每一個請求”,雖然武雅士承認在極少的情況下,可以放棄那些看似頑固敵對的祖先。(武雅士,1974b:167—168、161)
人們不會把市場交易的話語用到與祖先的交往中。在錢財問題上,人們通常不會請祖先幫忙(“錢上的問題你可以去找財神,或者去找一些更強大的神。”報道人告訴我)。他們更傾向尋求祖先的干預,以獲得家庭的長久穩(wěn)定和無憂無慮。當尋求祖先的特別恩惠時,后代不必當場獻上祭品,因為長輩一般有義務聽取晚輩的請求,就像晚輩一般都有義務安慰和贍養(yǎng)他們的長輩一樣。(武雅士,1974b:168)這是一種依附關系,純粹而簡單。
現(xiàn)實世界的官員宣稱他們自己是“父母官”,即老百姓的父母,然而現(xiàn)實世界的人在儀式中不是像對待祖先一樣去對待冥界的官員的。人類與神的交易尤為復雜,表現(xiàn)出了貢賦兼具小資產者的雙重行為。村莊和城市社區(qū),有時是整個城鎮(zhèn),每年都會為每個主要的社區(qū)神——土地公或者當地一些級別較高的保護神——舉辦節(jié)慶。生活在該神祭祀圈覆蓋的行政單位內的百姓,都應該參與到該慶?;顒又?。那些不求神靈保護的人,可能會拒絕這種義務。武雅士注意到,與祖先崇拜不同,對神的崇拜是自愿的:“人們通常居住在他們所崇拜的神的管轄范圍內,因為崇拜通常是一種社區(qū)活動,與如此強大的人物搞好關系是明智的。但是很明顯,一般人并不會認為他們在道義上有義務去供奉任何神?!保ㄎ溲攀?,1974b:160)武雅士把研究重點集中于個體身上。在社區(qū)儀式中,對每個家庭成員征收非常有限的丁口錢,是一項近乎必要的社區(qū)義務,這在臺灣是非常明顯的。捐款的金額被特意設得很低,這樣真正貧困的人才不會被排除在外。同樣,在山東地區(qū),有一個拒絕支付丁口錢的人被村民帶到了地方官那里,在衙門里他承認自己錯了。(莊士敦,1910:157)家戶從神佑暗含的保護中受益,鄰里也在重申自己確實從中受益,對來訪者來說它是一個團結一致的社區(qū),他們會駐足仔細瀏覽張貼在寺廟墻上的捐款詳細賬目。
人們在面臨自己的個人選擇時,會到寺廟去尋求神的幫助。對于一些臺灣人來說,去寺廟是一個永恒的話題;也有很多人從來不去寺廟。大多數人去寺廟是為尋求特殊的幫助。武雅士也曾寫道:
他向神許愿,就像他從一個地方法官或者一個警察那里請求安全幫助一樣。為此他呈上一份小小的祭品,并承諾如果神明答應其許愿,他會呈上更大的祭品來還愿。如果占卜顯示神靈不愿意答應其請求,他就會許諾一份更重的禮物,如此反復,直到神靈最終同意。對于地位如此崇高的神靈,人們總是以禮相待,但更豐厚的禮物要等到取得預期結果后才會送出。曾有一個人承諾,如果孩子的病能夠治愈或者豬肉的價格能夠上漲,他就會向神明獻上一個豬頭;但直到孩子痊愈或他賣豬獲利后他才真正獻上豬頭。(武雅士,1974b:162)
有一個崇拜者建議神明至少對外做點廣告:“每天我都對神明說,‘你是一個無所不能的神,為什么坐在那里一言不發(fā)呢?你應該對外展示你的本事,讓這里的人知道你是何方神仙。正是因為你不顯靈,人們才都到別處去祭拜了。如果你能做點什么讓人們見識一下你的神通,人們都會來這兒對你頂禮膜拜’?!保ㄎ溲攀浚?974b:160)
給神的“祭品”代表兩種不同的交易。在節(jié)慶時收取的小額社區(qū)費用很像一種稅,這是居民欠衙門的,是沒有商量余地的。捐款人可從這種支付中獲得高度普遍化的“保護”,但無論如何,一旦不愉快的事情發(fā)生了,沒有人會對這種集體性保護實際之孱弱感到太過驚訝。嚴重的問題需要的是另一種不同類型的幫助?!俺绨菡摺痹谂c神打交道時,會以精明的小資本主義模式就商品/福報的價格而討價還價。中國人有時會給他們的神明上貢,但有時也會把他們視為稀有商品的官方特許經營權的持有者,向出價最高者出售。就像臺灣最早修成的鐵路上的一名乘客一樣,發(fā)愿者會試圖以盡可能少的錢去換得自己想要的東西,并以首付款達成交易,但只有當她得到承諾的東西時才會付清所有款項。武雅士的神/政治權威的平行觀念還在研究中得到擴展,它強調與更高階級的關系中固有的雙重經濟可能性。
那么鬼是什么情況呢?有時人們會向鬼施舍食品、衣物,并出于憐憫之心給他們幾個零花錢。然而,鬼通常的形象是報復心重又貪得無厭的,而非可憐無助的。武雅士指出,“他們中的一些較強者就像很多土匪一樣,在鄉(xiāng)間游蕩”。人們需要向他們提供祭品,“這樣他們就會走開,不再糾纏你”。他們就像乞丐一樣,“但是這種乞丐的乞討并不是真的乞討,而是一種威脅”。(武雅士,1974b:170、171)鬼經營著一種勒索保護費的生意。他們的要求沒有商量的余地;你給予他們,卻得不到任何回報,但是如果你不給他們,你肯定會惹上麻煩。
武雅士令人信服地指出,作為陌生人,鬼與潛伏在親屬關系安全圈子之外的“他者”原型融合在了一起。但是狡猾的鬼還不止于此。人們雖然強調他們被輕視的地位,但是還是要參與到和他們的交易之中,這種交易看起來更像是貢賦關系,而非買賣關系。他們的身份很曖昧,因為一個人的祖先對另一個人來說可能就是鬼。而且,很奇怪的是,給他們燒的“紙錢”(spirit money)——福金(hok kim)與刈金(gua kim)——竟然和供奉給土地公及玉帝(Tian Gong)的文書和士兵一模一樣,而玉皇大帝是眾神之首。(武雅士,1974b:173—174、180)
讓我們從鬼的身份的(這些獨特性當中的)最后一個獨特性說起。如武雅士所說(我自己的經歷也證實),在大眾觀念中,“現(xiàn)代的警察、傳統(tǒng)的衙役,以及強盜、乞丐,和鬼都屬于同一類別?!惚仨毜媒o他們點東西,只有這樣他們才會走開,不再搗亂’”(武雅士,1974b:179)。在與諸鬼一樣的福金和刈金的接受者中,只有土地公是善良的,是說他有德行嗎?完全不是,武雅士說土地公“就像穿著制服的警察。他只能向城隍這樣的低級神打報告”。土地公有兩個功能,“維持[鬼]的治安”和“監(jiān)視他所負責的人的事務,記錄他們的活動,并定期向上級匯報”。(武雅士,1974b:139、134)
將土地公與那些人們普遍害怕并鄙視的鬼神混在一起是違反直覺的。從畫像上看,他是一個和藹可親、慈眉善目的“父母官”典范,而且土地廟里經??讨@樣的字:福德正神(Fortunate,Virtuous,Upright God)——即使按照中國大眾的標準,這也是一個過度恭維的玩笑。我從來沒有聽過一句對土地公不敬的話;然而武雅士說得很對,這個在天上的等級制度中級別最低的人是一個警察,是一個不好惹卻偏愛管閑事的官員,或者說,他是一個特務。灶神(Cao Shen)也是如此,作為爐灶神,他是藏身于每家每戶的神界密探:他會在農歷新年結束時報告家庭的不軌行為,因此在他走之前必須用美食封住他的嘴巴。灶神生前窮途潦倒,倒霉透頂,甚至不得不賣掉自己的妻子。他是在自殺結束自己的貧困生活之后,才謀到了這份讓人不愉快的小差事。(艾伯華,1965a:194—195)眾所周知,自殺的人會變成可怕的鬼。
然而,人們永遠不會稱土地公為鬼。將和藹可親、畏畏縮縮的土地公老爺爺(或者玉帝本人)想象成土匪是危險的,不可能的,也許是不可想象的。是什么帶給他來自社區(qū)的支持,以及超凡的能力來擺脫污穢?有兩種可能,這兩種可能暗示了他們的自我取向,而且并不互相排斥。向危險的鬼魂致敬的最佳方式之一是住房。建造一個神龕來庇護鬼神,可以將其定位在特定的空間中,從而將其固定下來,就像祖先被固定在作為其“席位”的祖先牌位上一樣。當超自然生物離開他們的庇護所時,就像在年節(jié)游行時一樣,必須采取嚴肅的、儀式性的預防措施,以保護人們免受他們潛在的憤怒的襲擾。臺北人指出,警察也一樣:如果他們待在辦公室,你可以時不時地去報告事情,或者邀請他們參加宴會。只要他們待在辦公室里,這種關系就仍然可以維持,人們就有一定的方法控制他們。至于鬼神,一個老廟的修建者告訴我:“我們要把寺廟建造得很漂亮,這樣神靈才會很樂意待在這里。”
土地公,類似一個衙役,可以說是聞名遐邇。實際上,當人們?yōu)樗ㄔ煅瞄T的時候,他就從一個到處游走、招人討厭的惡霸,變成了一個受人尊敬的官員。畢竟,他是典型的地方神。在被精心安排的禮儀規(guī)范及隱蔽的建筑捆綁住之后,他被自己的下屬推到了騎虎難下的處境。正如在中國人的生活中經常發(fā)生的那樣,這種尊重與控制的形式被如此巧妙地操縱,使那些理論上需要被控制的人獲得了某些控制權。(葛希芝\[Hill Gates Rohsenow\],1973:167—169;芮馬丁,1981)
雖然儀式細節(jié)賦予了土地公類似警察那樣的具有威脅性的職位,但為什么他沒有被明顯地描述成一個鬼?在此我將提供第二個更具普遍性的解釋。人們受到了如同祖先一樣的限制,同樣的限制會使一個人很難承認她的母親可能是別人的“鬼魂”。在此可比對武雅士的報道人之一所說的有關祖先的話:“土地公怎么可能是一個鬼?他是神的護衛(wèi),他可以幫助你。而鬼會讓你生病,給你帶來麻煩?!蓖恋毓珵楣俑凇o@然,他做的是好事,讀一下為他題寫的碑文你便可知曉。
即使是鬼也不愿被稱為鬼,武雅士的報道人說:“如果你稱他們?yōu)楣?,他們會生氣。稱呼一個鬼為‘鬼’就如同稱呼一個乞丐為‘乞丐’一樣,會惹人生氣?!保ㄎ溲攀?,1974b:171)然而這并不意味著他們不是鬼,因為鬼(gui)是一個難以界定的類別。一些鬼同時也是其他人的祖先——神(shen)。神(shen)既意味著“神”(god)也意味著“祖先”。鬼有時候也可以是神。武雅士指出,有時,鬼與神一樣被用“三種”全肉祭品供奉著。它們都要求像貢品一樣的祭品,并以懲罰或收回“庇護”相威脅,沒有商量余地。然而,這樣說將會很危險,因為即使是與層級關系無關的小過失,也會被很鄭重地載入民間傳說中。(武雅士,1974b:178,145)
神是(像)祖先,官吏就是(像)貪婪的匪盜。天界及凡間的權貴,會扣押物品作為對其保護承諾的回報,盡管真正的保護必須在另一種交易中單獨購買。鬼不僅代表流氓無產階級,還代表玉皇(the Lord of Heaven),或者至少是玉皇的忠實跟班。1924年,愛詩客寫道,城隍是和衙門里的地方官相似的城市神,在民眾為紀念他而舉行的游行活動中被塑造為一個怪誕的鬼魅形象。安徽安慶的城隍也是如此。(施賴奧克[Shryock],1931)對于這位神,人們所強調的既有其擔任冥界地方官的正直為人的一面,也有與其職守相關的低級趣味的一面。即使是作為慈悲化身的觀世音菩薩,在普救儀式上也是以兇猛、青面獠牙的大士(Ta Shih Yeh)形象出現(xiàn)的。觀世音(見桑高仁,1987:139—140、154—156)有時還與陰間地獄的主神閻王(Yama)合二為一。最仁慈的神也有威脅性的一面。
普通大眾的宗教儀式性習俗告訴我們(及他們自己)有關神、鬼、祖先的哪些訊息?這些訊息能否被清晰地表達?無論是否清楚地表達出來(我認為臺灣人表達的信仰確實表述了這一點),民間視角中的“陰間”,“就像是”我們生活于其中的現(xiàn)實世界,它明確地界定了“陰陽”之間類似經濟交易的性質以及參與其中的社會人的分類。我認為,這些都揭示了中國平民對其社會世界的看法,它遠沒有歐大年(Daniel Overmyer)及其他許多人想象的那么積極。他認為,義學、鄉(xiāng)約和大眾宗教小冊子“使原本精英的價值觀滲入到大眾意識中。所有這些因素都導致了人們的文化統(tǒng)一感的增強,盡管社會差異被認為是自然規(guī)律的一部分”。(歐大年,1984:2—3)我對民間習俗的解讀,與此大相徑庭。
與這些民間習俗不同,由衙門執(zhí)行的官方儀式讓人與神進行純粹的貢賦交換,交換的原始形式是可用物品。神在國家慶典上受到崇拜,其所接收的“犧牲”通常以完整的形式呈現(xiàn),比如,整頭牛或整只羊,或者整匹的絲綢。在這些精心籌備的儀式中,沒有討價還價的跡象,而只是不斷強調人類參與者順從于神靈的期望,不斷強調參與者的“純潔”和“謙卑”;(齊托[Zito],1987:351)在此,互惠的需求是不存在的。老百姓與鬼神之間的大多數互動乃是小資本主義者的討價還價。人們不覺得這是腐敗現(xiàn)象。我認為,這可能是因為面對神/鬼的統(tǒng)治者/強盜般的要求貢品的能力,當人們的供奉得到回報時,他們會覺得這種交換似乎是道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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